美国金融行业监管局就信息披露缺失对摩根大通处以110万美元罚款
FINRA发现,摩根大通在2012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没有披露或未及时披露89份内部审查或由其注册代表和关联人士提出的不当行为指控,包括挪用客户和公司资金、向客户借款、伪造或篡改或变更文件、未经授权交易、提供不合适的建议、交易记录“化整为零”造假(structuring)及其它可疑活动。
尽管摩根大通最终向FINRA提交了所需的信息,但这些信息的披露平均而言晚了两年多。这阻止或拖延了FINRA、其它监管机构、成员公司和公众对这些指控的了解。由于摩根大通的拖延,FINRA未能对30名前摩根大通代表采取潜在的纪律行动。摩根大通披露这些指控时,FINRA对这些代表的管辖权已经过期。
FINRA指称,这些过失主要是由于该公司未能建立和维护经合理设计的书面监督程序和监督系统,以识别所有需要披露表格U5的情况。
在此事的解决上,摩根大通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这些指控,但同意FINRA的调查结果记录。
加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