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银行 > 银行业内动态

|银行业内动态

上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财联社 佚名

|
  财联社5月30日电,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等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职工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从2500元调整为3000元。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