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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支付宝、微信支付收款码被禁止商用”是误读?

财联社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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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一文读懂|为什么说“支付宝、微信支付收款码被禁止商用”是误读?
  记者 姜樊
  今日一则“支付宝、微信支付收款码将于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刷屏。多位支付机构及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这是对此前监管新规的误读,监管层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
  有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收款码分为个人收款码与商用收款码,央行新规中主要对个人收款码进行了约束。按照央行新规,有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码需要变更为商用收款码,但当前变更细则相关部门仍在制定中。此外,该新规初衷主要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而非对扫码等交易方式进行制约。
  央行意在规范个人经营者使用条码收款
  这份网传的央行文件并非是近日出台的。早在10月13日,央行就已经公开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及答记者问。
  《通知》将收款码分为个人和商用收款码,商用收款码不在《通知》限制之列。而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通知》规定,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网传支付宝、微信支付收款码被禁止商用系误读。监管部门并非规定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不能用了,而是指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具有明显的经营特征的收款行为。也就说,从事金额比较大、交易频繁的经营活动,应申请成为特约商户并使用商户收款码,不能再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
  之所以这则消息会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主要是源于当前一些街边小摊贩普遍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而随着新规的实施,问题的焦点聚集在了这部分人在收款时还能否使用收款码?如果不能使用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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