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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发布“金改11条” 条条都是干货

中国证券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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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网站消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7日表示,根据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
  此次11条金融改革措施涉及资本市场、中小银行、非标认定、信用评级、金融开放等多个领域,向外传递了持续深化金融改革的明确信号。
  中证君第一时间解读:
  一、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设置差别化评价指标,对商业银行落实尽职免责要求,给予小微企业贷款差别定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解读:此前,银保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为全面科学评价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更好地发挥监管激励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质效。其中提出将考核小型微型企业首贷户服务情况,意味着未来商业银行将把更多信贷“白户”纳入支持范围,信贷资源将持续向普惠领域倾斜。
  二、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
  解读:长期以来,中小银行在服务民营小微企业、“三农”等重点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两年来,中小银行在深化改革、防范风险方面已取得有效进展,未来进一步深化中小银行改革还需聚焦找准业务定位、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重点。农信社改革要坚持服务县域、服务“三农”、服务小微的定位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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