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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告别野蛮增长 罚单数量、金额齐缩水

北京商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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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监管重拳整治的情况下,金融租赁行业乱象已得到初步遏制。7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后发现,2019年以来仅有交银金融租赁、北部湾金融租赁、太平石化金融租赁三家金融租赁公司接到了罚单,三家机构合计罚没180万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金融租赁行业野蛮式增长大势已去,在行业整体发展较为低迷的情况下,各家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活跃度都较前几年下降了不少,高速增长态势已然不再。面临强监管与风险压力,金融租赁公司应该如何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也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
  罚单数量、金额齐缩水
  “监管从严”已经成为了金融业内的主旋律,经过了两年多的整治,银监系统对金融租赁公司罚单开出的数量明显放缓。7月9日,上海银保监局对交银金融租赁开出了一张罚单,该公司因2017-2018年,对某不动产租赁物未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上海监管局要求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6月28日。
  这也是开年以来第三家“吃”罚单的金融租赁公司。此前的6月4日,北部湾金融租赁被广西监管局罚款8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被罚的事由是“接受承租人无处分权的公益性资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物”。
  5月20日,太平石化金融租赁因“未能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纠正用印制度执行不严、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违规经济往来,员工行为管理严重不审慎”等问题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不过,上述处罚的违法事实发生时间较早,在2015-2017年。
  步入2019年,银监系统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出的罚单数量明显放缓。时间线拉长来看,2018年同期,银监系统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出7张罚单,2018年全年金融租赁公司共接到9张罚单,其中涉及国银金融租赁、招银金融租赁、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江南金融租赁、兴业金融租赁、农银金融租赁、湖北金融租赁7家机构,上述7家机构合计罚没485万元。而2017年全年,针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罚单数量为1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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