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银行 > 银行业内动态

|银行业内动态

利率并轨对商业银行影响总体可控

中国证券报 佚名

|
  日前,利率并轨被正式提上日程,未来将逐步加以推进。国际经验表明,作为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公里”,利率并轨路径的选择颇为不易,面临的挑战也更大,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也更为直接和显著。
  利率并轨可能实现路径
  尽管已经是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公里”,但新的定价基准选择并非易事。在综合国际经验和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后,笔者对未来利率并轨的可能路径进行了推演,但总体看不确定性仍然较大。
  预计贷款定价将推广扩大以LPR为定价基准,但在实际运行中有可能形成多种参考基准的局面。
  我国的LPR(贷款基础利率)于2013年推出,央行推出LPR的初衷即是希望商业银行更多地使用LPR作为贷款定价基准。因此,未来贷款定价“新锚”预计就是推广和扩大LPR定价。但目前LPR市场化程度并不高,LPR对政策利率和市场利率变动的反应不敏感,并未真正发挥出市场化定价和传导政策意图的作用。因此,贷款定价“换锚”的关键就是如何将LPR与政策利率或市场利率紧密联结。
  综合考虑国际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猜测可能会采取让LPR直接锚定政策利率或市场利率的方式,即直接规定LPR以直接在政策操作利率(逆回购、SLF、MLF等)或市场利率(DR利率、SHIBOR等)基础上加点的方式形成。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政策利率的变动能够快速完全地传导至贷款利率,但也面临很多问题。
  让LPR直接挂钩政策操作利率的主要问题是,目前货币政策调控仍是数量型和价格型兼顾,SLF等工具的主要作用是流动性总量调节,其利率对市场利率的引导作用并不强。理论上来看,SLF等利率应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但实际情况确是市场利率时有突破SLF等工具利率的情况发生。让LPR挂钩DR等货币市场利率则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DR、SHIBOR等利率的期限不完整,主要集中在隔夜、7天、3个月等短端品种,而贷款利率主要是中长期限;另一方面,DR等货币市场利率波动频繁,特别是在月末、季末等时点的波动性较大,而贷款定价基准要具有较好的稳定性。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