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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一轮大开放要来了!郭树清公布金融业对外开放12条新举措

券商中国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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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假期第一天,银保监会官网发出重磅文件,公布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12条具体的新措施。
  措施中包括取消外资来华设立外资法人银行、入股信托公司、经营保险经纪公司等总资产上亿美元的要求;放宽中外资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政策;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审批等,还多条措施中强调内外资一致原则。  业内人士表示,银保监会12条新的金融业开放措施有明显两个特点,一是取消外资来中国投资入股相关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限制,有利于更多中小外资机构进入,丰富多层次金融业开放体系;二是强调了内外资一致原则,在不断对外资开放的路上,中资机构也享受同等待遇公平竞争。
  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刷屏
  5月1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记者采访,就银行业保险业扩大对外开放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郭树清表示,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去年以来,多次强调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对外开放重大举措落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金融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
  郭树清表示,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近期拟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具体是:
  (1)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同时取消单家中资银行和单家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
  (2)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外资法人银行的1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和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分行的2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3)取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的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4)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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